(转)海南省教育厅转发
关于提交2017年度
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
各学院:
按照教育部办公厅《关于提交2017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》(教高厅函[2017]73号)和省教育厅 琼教高[2017] 259号通知要求,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,做好自查工作,并如实填报《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》(附件1),于2018年1月5日前将统计表纸质版报教务处实践科106,电子版发送至172216396@qq.com。
联系人:史乙力,电话:65888772.
附件1: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
2017年12月28日
教务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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